根据《关于做好2024—2025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我院历22(4)公管班黎*芬同学符合资助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学工办审核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拟将黎*芬作为建档立卡类型申请资助上报学校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: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学工办反映,电话:8825810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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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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